一、新生收到录取通知书后,请务必仔细看清本人报到和上课地点,请按照各专业的缴费标准和有关说明(具体标准见《2009级新生缴费通知》)办理相关手续。凡收到我校寄出的银行交费卡的新生,请务必于2009年1月10日前将第一学年所需费用存入卡内。凡是在教学点上课的新生,费用由教学点统一代收,请学员于2009年1月10日到教学点报到时将费用交至教学点。请考生务必注意《录取通知书》注明的本人报到时间和报到地点。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。
二、 新生第一学期函授面授时间安排。在我校本部(芜湖)上课的新生,报到时间是2009年2月2日,在教学点上课的新生报到时间是元月10日(个别教学点报到时间另有变动的,以教学点通知为准,夜大各专业报到时间另行通知)。请学员务必按照各专业《面授通知》的要求,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参加面授学习。届时,各专业《面授通知》由新生所在学院随后寄发,在教学点上课的新生由各教学点负责通知。新生第一次参加面授时,需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2张、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4张(办理学生证和学籍登记表),并如实填写《新生简明情况登记表》。
三、新生入学后我校将对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,对有不符合入学条件或徇私舞弊者,一经发现则取消学籍,并将处理结果上报省教育厅和通知考生所在单位。具体复查要求见《关于对2009级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的通知》,请考生务必按照复查要求填写《有效毕业文凭保证书》和提供本人有效证件、证书、证明和其它相关材料。
四、如发现个人信息(姓名、出生年月日、性别)与成考报名时有误的,请考生本人携带市级户籍部门和市招办出具的证明,在面授报到时统一交给所在班级的班主任(或教学点负责人),由各学院统一报至继续教育学院学历教育部,我院派专人到省招办集中办理更改手续,逾期不再办理。
五、凡学生本人联系电话、通讯地址不准确或有更改变动的,请本人与所在学院(或教学点)联系办理更改手续,并另寄书面更改信息至继续教育学院学历教育部,以确保学习期间联络方式的畅通。否则,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负。
六、考生本人因工作或其他原因需要转专业的,请考生本人务必在2008年12月31日之前来我院学历教育部或所在教学点填写《成人高等教育学生转专业申请表》一份,我校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审核,符合转专业条件的,我校将给予办理。逾期不再受理。
七、咨询电话:0553-3869272、3883575、388352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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